乾燥劑是否要丟

大麥很不喜歡抄襲別人的文章、是不是自已寫的、其實網友一看就明白了
底下就是大家抄來抄去的"正確觀念"、認為藥品不需要乾燥的
"反習慣"反知識"才會成為新聞與焦點
就如同前陣子新聞說不能吃降血糖的藥、真的有點莫名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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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如下:
藥罐未開封前,放置棉花的用意有二,
一是避免運送過程的碰撞,讓藥品粉化
二是阻止水氣進入;乾燥劑則是防止若有少量水氣進入藥罐時,
可將其吸附。但藥罐一旦開封,這兩個「幫手」反而會變成吸附水氣的「兇手」,最好把它們丟掉,別繼續放在藥罐裡。

藥品怕光照、潮濕、高溫,一旦開封後,最好能夠放在乾燥箱內,是最理想的保存方式。最忌諱放在浴室、廚房等地方,這些潮濕的場所容易使藥品壞得快。有些民眾喜歡把藥品冰在冰箱內,不過,除非是強調需要冷藏的特殊藥品,一般藥品並不建議放冰箱;因一旦拿出來服用,忘了放回去,更容易潮濕。
還要提醒的是,藥品開封後最好盡速服用,不要長期存放。要注意的是,藥罐上標示的保存期限是「未開封」狀態下的期限,一旦開封後,保存期限就會縮短;因此,吃不完的藥別因為怕浪費而留下來,因為吃了變質藥品不但不會治病,還可能傷身。
常識!
你注意到了嗎?
根據美國國家藥典(USP)規定,藥品一旦開罐,罐內所附的棉花和乾燥劑,
就必須立刻丟棄,否則它們會因吸附水氣,成為藥罐內的一項汙染源!
感謝朋友這項〝常識〞我以前從未聽聞,而且還以為乾燥劑可以繼續保持藥品乾燥,
請大家告訴大家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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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麥案:
上述是來自網路上人云亦云的轉貼、
甚至引用美國藥典與某某藥師的論述、就把民眾的"正確觀念"給推翻
很多人不求甚解、甚至把所謂權威人士的推理就認定是正確的、結果得到的是錯誤的常識
這種反常識的知識往往只成為嘩眾、網路卻不斷地為它複製轉貼
這種常識自行作實驗便知,把容易氧化的C片放乾燥劑與未放乾燥劑同樣吃上一星期、
結果一瓶變土黃色一瓶卻能保持不變

此"常識"正確的說法應是、藥品一旦開罐,罐內所附的棉花和乾燥劑,
就必須立刻丟棄,除非再把蓋子蓋上...
所以還是勸各位把它留下來吧、
要不然放在乾燥箱的乾燥劑也扔了吧、
該原文作者藥品不是也說該擺在那裡嗎??